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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剧发微博呼吁认可 中国电影圈导演为中心(图
  •   梦见杀人不见血不久前华策上市,刘恒、邹静之两位持股编剧成了“千万富翁”,但不可回避的是,相对于那些耀眼的明星,大多数的编剧总是被忽视的群体——

      编剧合约中,大多表明:某某编剧为某影视公司创作的作品,一切劳动,包括以后的任何衍生产品都归公司所有……

      张艺谋大多数时间都在忙着找剧本,陈道明前段也说没有好本子,给再多钱也不上。但编剧的地位仍然不受重视。对这个问题,在2007年金鸡电影节上凭借影片《东京审判》、和儿子张弛等一起拿下“最佳编剧”的张思涛表示:“影视剧强调编剧,剧本是基础,编剧很重要,即使是改编,也要有编剧。”但是,“也确实存在编剧地位忽视的现象,比如署名权的忽略。市场化的眼球效应,有这样的因素,编剧是幕后,劳动可能得不到尊重。”

      高璇曾写过《我的青春谁做主》《婚姻战》等电视剧剧本,她指出电视圈对于编剧署名的态度比电影严谨和正规,而其中的一大原因就是导演一人独大的情况比较少发生。向来“孤军写本”的宁财神也向南都记者表示,自己虽然没有遇到过这个情况,但自己听到过不少写了剧本但没署名的情况发生。对此,宁财神也认为,这是在电影圈中导演中心制的原因引起的。宁财神对此说道,“无论怎么署编剧名,大家都会说电影是导演的作品,编剧正常署名不应该这么难。”

      编剧署名之争的背后,更大的问题是中国编剧的作品版权不能得到有效。据了解,目前国内编剧基本上是版权买断,完稿后给了钱,之后的影视剧版权买卖、票房等方面收益就和编剧没啥关系。今年在深圳召开的内地与港台编剧上,曾编写过《大雪无痕》《省委》等剧本的陆天明朗读了一份合约———合约中表明陆天明为某影视公司创作的作品,一切劳动,包括以后的任何衍生产品都归公司所有。

      事实上,版权问题如何分配确实难以界定。业内人士称,除了编剧大腕和初出茅庐的小编剧,目前编剧写剧本有九成以上是命题作文。往往是制片方扔出一个创意,然后寻找合适的编剧聘用写本。从点子上就不属于编剧的原始创意,因此版权归属显得难以界定。高璇希望,“命题作文的剧本能够和影视剧的制片方们有着共享版权的,用一个工作的量化进行百分比的量化,可以在之后涉及到像DVD、海外买卖等版权买卖的交易时也会有分成。”但八一电影制片厂副厂长、《惊涛骇浪》编剧柳建伟向南都记者说,“一是随着行业巨头垄断的加剧,这种状况短期内难以解决。二是编剧的劣势地位,有大把问题需要解决,这种涉及到钱的就更难解决了。”

      高璇在微博上说,“我就想:能不能攒个《编十条》?比如:编剧有署名权、海报署名权、宣传出镜权,谁违反罚谁款;比如参与工作,不论多少,均享有署名,按贡献大小排序,不反对8个并列……”对于,高璇希望可以正规化。“一个劲地说制片方的不是也不是办法,我们是合作关系,如果有个健全的法律法规出台,对大家都有好处。”

      据资料显示,在夏衍先生的下,在1983年的上海,编剧们创办了“中国电影文学学会”这个组织。2009年,为了把编剧合同正规化,学会还拟定了有关剧本交易的合同书、剧本版权授权书的标准格式。但学会副会长柳建伟在接受南都采访时表示,“很少有制片方愿意按照这个合同去签的。他们直截了当地说,如果按照这个合同就不签。现在是资方市场,我们也没办法。”学会也向提议过,希望总局在审查的过程中,必须要先确定编剧是谁,并且在编剧授权后方可通过。但由于审查的责任义务难以具体到人,最终还是不了了之,“说到底都是中国影视剧行业发展不规范导致的。”

      《大地震》、《山楂树之恋》等所谓“票房大鳄”全部改编自小说。很多人质疑国产一靠翻拍二靠改编,编剧更多的是做改编剧本的工作,原创的少,这也多少造成编剧不受重视。对此,张思涛表示,“能够取材好的小说,吸取文学文本的力量,也挺便利啊。更何况有时候改编小说,并不是一件偷闲省心的事情。”。编剧张添舒则表示:“现在不缺好演员,不缺好导演,就缺好剧本。但其实现在自己抓题材、抓项目的编剧很少。”

      记者致电曾创作《我的法兰西岁月》《至爱亲朋》等的编剧赵葆华,谈及编剧地位不受重视的原因,他表示:“一是人们普遍重明星,轻编剧。从生产序列来说,编剧是第一生产力,编剧必须面对第一张白纸。第二,制片人急功近利,在请编剧写剧本时,好话说尽,但是之后却只留编剧一个落寞。第三,缺少引领风潮的大剧作家,没有形成方阵,就是说编剧本身也有问题。如果有好的作品,社会自然会给你尊重。”

      在好莱坞工业中,电影剧本的生产是流水线式的,剧本在一个人写完后再交由另一个人修改和增补,另有1—2位编剧负责全局统筹。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流程几乎完全是单向的,负责具体写作的各编剧工作。多轮删改下来,很多编剧到了影片上映时已经找不到自己写的东西了。至于最后在主创名单中署名的编剧,多是剧本生产的统筹者以及负责抓大方向或剧本最后定稿的某位大牌编剧。相比之下,电视剧剧本生产虽同样是群体创作,但合作和互动更强,往往是以一两位核心编剧为主,整个编剧团队同时参与创作。

      至于很多编剧艳羡的“编剧中心制”,实际上是少数编剧通过亲自担任制片人实现的——在美剧生产中,署名“作者”的往往是首席编剧和执行制片人,其拥有的实际上仍是“制片人中心制”的变体。的编剧参与项目通常很深入,也能够与制作、营销团队密切合作,很多美剧的作者自己就身兼其中几集的导演。这样的全面能力恰恰是内地很多编剧缺乏的。此外,好莱坞有个名为《银幕认证手册》的规章。该手册是由编剧协会和制片方等多方面制定,拥有很强的约束力,了“Written by”、“Story by”、“Screen Story by”等多个头衔,在署名数量上也各有。事无巨细的是,“Screenplay by”这个更像是国内编剧目前所做工作的类别。原则上不可以有超过两个以上的署名共享。

      编剧大,让全球了解到美国编剧协会(WGA)的强大。不过,相比明星和导演,编剧仍然处于较弱势地位。编剧最开始争取的是作品署名权——影视工业是流水线运作,剧本往往经手多人,如何署名就需要一套公平透明的规则。目前编剧协会为其提供更多的还是最低薪酬、养老金和健康保险等权益,尤其是利润分成。WGA在1960年组织的主要是为了追讨电视平台上的附加效益,2007-2008年的编剧大则是针对新领域的利润分成。至于创作方面的,好莱坞的编剧也保障不足,因此真正具有创作个性的优秀编剧往往都发展成了导演。